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经市卫生健康委初审后,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同意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并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生健康委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北京公务员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8912870(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11-853408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2024年8月2日